周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苏州市两岸婚姻家庭子女就近入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和各项交流的不断深入,在苏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台湾同胞子女人数显著增加。苏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对台胞子女在苏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台胞子女入学问题。截至2020年6月学籍库统计,全市台湾同胞子女小学共有2463人,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1649人;初中共有801人,其中在公办初中就读570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中,均有接纳台胞子女入园。
二、相关政策
(一)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2004年,苏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苏州市市区台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坚持主动服务,简便手续,确保苏州市台商子女享受市民待遇,使适龄学生依法按时、就近免试进入苏州市市区初中、小学就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苏州市教育局根据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有关政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入学新生分别由所在区的教育局安排解决。台商子女就读起始年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父母在苏投资所在地或实际固定居住地(购房或长期租房)确定就读学校,享受地段生待遇。台商须提供以下材料:A、子女学习证明(毕业证书、成绩单)B、境外人员居住证明(房产证、长期租房协议等)C、家长投资或工作单位证明D、家长和子女护照。
非起始年级的转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果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台商子女跨学区进入其他中小学就读,收费标准享受市民待遇,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进入民办学校就读,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明确:落实优抚政策,要做好华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来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工作。
幼儿园阶段,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对台胞子女在苏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二)升学政策
台湾和苏州均接受在苏学习台湾学生中考报名。台湾中考(会考)在华东台商子弟学校设立考点,在苏的台湾籍初中毕业生均可以报名。有苏州学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苏州市中考,我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2008年起)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在台商子弟学校就读的高中生可以报名台湾高考(学测),录取台湾香港等高校。也可以参加港澳台联考或报名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大陆高校。台湾省籍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三)人才子女教育服务政策
根据《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组〔2019〕4号),对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台胞,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转学规定、学籍管理等法律法规,参照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子女教育待遇。具体教育服务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港澳台全国大联考,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落实。
(四)奖助政策
在籍在校学生(包括台胞子女)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奖、助学金待遇。
三、区域做法
各地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台胞子女的入学政策,着力解决台胞子女入学问题。
如园区严格遵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侨文发〔200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港澳台〔2008〕7号)、《关于苏州市市区台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苏教基〔2004〕5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台胞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工作。《“九年一学位”告知书》针对在园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所有人签订,不强制要求台胞子女提供“九年一学位”房东签字同意书。2019年度,园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各公民办幼儿园及区域内的民办、国际学校,共计接收了近百位台胞子女入学。
苏州高新区出台《台商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意见》(苏高新教〔2020〕74号),规定在苏州高新区工作的台胞子女(含台商随行子女)在高新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国外在职学位班,依据父母在高新区实际固定居住地(购房或长期租房)实行“相对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小学阶段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确定就读学校,初中阶段由区教育局确定就读学校。非起始年级的转学生插班就读的,小学阶段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安排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如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所在镇(街道)、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台胞子女是苏州教育重要而又特殊的服务对象港澳台全国大联考,是全国大家族的成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台胞子女各类入学政策,加强与台办等相关单位的对接,积极协调解决台胞子女入学问题。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港澳台全国联考是什么,2023年港澳台联考相关问答来啦!
导读
你知道吗?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可能不像你想象中那么简单。由于信息不够流通,很多关于考试的事情容易被误解和谣传。今天,我们就来解决那些关于港澳台华侨生联考的常见问题!
真实性
问:港澳台联考这个考试是真实存在的吗?会不会突然消失?
答:
绝对是真的!首次正式的纸面考试是在2000年发起的,至今已有23年的历史。这是国家专门为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同胞设立的高考,这个考试与高考是同级别的,所以可以理解为我们所熟知的广东省高考或湖南省高考,只不过是地域和针对的人群不同而已。国家一直非常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和华侨同胞回国参加这个考试哦!
含金量
问:通过联考考上的学生会不会和普高的学生区别对待?
答:放心,绝对不会。
港澳台侨学生与普高学生完全混在一起,没有任何区别对待。
首先,他们的毕业证和普高学生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特殊标识。
其次,以前有些学校可能会为港澳台华侨生单独准备一个宿舍区,比如中国政法大学以前会将港澳台学生的宿舍放在国际交流中心。但是,上课的时候都是和普高学生一起混班分班级。
从2021年开始,这种区分就不存在了,港澳台侨学生和普高学生一样,无论是住宿还是学习都是混在一起。
因此,港澳台侨学生和普高学生的待遇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对待。
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联招中的法学第一学校。
报名条件
问:港澳台联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港澳台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港澳学生:1. 身份证 2. 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 成绩单和毕业证(如为应届生需提交在读证明) 台湾学生:1. 身份证明材料 2. 台胞证 3. 成绩单和毕业证(如为应届生需提交在读证明) 华侨学生则需要准备更丰富的材料。具体如下:居留权公证、居住时间公证等。这些材料可能比较复杂,多样性也较高,建议咨询相关老师。
考试内容
问:港澳台联考每年考试内容是高考内容?
答:港澳台华侨生联考,这项独立的考试港澳台全国联考是什么,其内容与普通高考相比,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异。若粗略地划分,约有40%的内容是与众不同的。这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内容、题型以及考点等各方面的差异。其实,就拿北京和广东两地的普通高考来说,两者之间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国外在职学位班,更不用说港澳台华侨生联考与普通高考之间的差异了。
以图为例,港澳台联考物理每年必考的热力学大题相对难度较大港澳台全国联考是什么,2023年港澳台联考相关问答来啦!,普通高考则很少出现这类题目。
再比如,现在普通高中英语考试的主要内容是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大小作文等。然而,联考英语则更加注重语法和词汇细节的考察,以单项选择题的形式呈现,难度相对较大。联考英语要求的2000词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数学部分相对简单一些。
总结
关于港澳台联考,我们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各种问题。更多的问题,我们下期继续讨论。
港澳台研究生联考,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考点信息如下: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
电话:(010),图文传真:(010)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
电话:,图文传真: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
电话:(020),图文传真:(020)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 室
电话:(00852),图文传真:(00852)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 ,图文传真:(00853)
四、招生考试
硕士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博士招生考试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分为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阶段。初试原则上以线下笔试形式开展。请提前做好进京考试准备。如受疫情影响,我校将综合研判,自主确定是否取消线下笔试。
(一)博士材料审核阶段:申请要求同普通博士申请要求,详见研究生院(中报名条件)。
(二)初试阶段: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初试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学、应用心理和体育专业仅一门满分300分的业务课,其余专业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
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课笔试和外国语笔试,同硕士生初试一起举行;初试第一阶段结束后,各科成绩满足单科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初试第二阶段;初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课笔试,调整至复试阶段举行。
初试时间:拟定2023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初试地点:拟定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
(三)复试阶段:上一阶段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通知参加复试(博士含初试第二阶段)的时间及地点。复试具体记分办法详见复试前公布的考核方案。
持海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港澳台研究生联考,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须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复试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录取和入学
(一)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另行发放。
(二)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入学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录取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基本修业年限与学费
(一)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8000元(人民币)/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兼读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兼读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兼读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以下标准(人民币):金融为4.8万元/年,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和翻译均为2.5万元/年,国际商务为2.3万元/年,保险为3万元/年,电子信息、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公共管理、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均为2万元/年,法律(非法学)为1.9万元/年港澳台研究生联考,体育为2.8万元/年,会计(全日制)为3.4万元/年,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为6.4万元/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为8.4万元/年,审计(非全日制)和会计(非全日制)均为9.4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为5.4万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为10.4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均为10000元(人民币)/年。
(三)特别提示
学费分次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付。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八、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其他说明
(一)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的考生报考我校★数理统计(专业代码)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二)我校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
(三)我校部分学院、专业硕士招生方式实行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统计学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所有学术型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四)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根据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