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00名,其中学术学位约610名,专业学位约 90名,含专项计划单列指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海南办学和储才计划)。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招生方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均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生,具体如下:
(一)直接攻博免联考在职研究生,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学位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
四、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10月份开展。
(二)硕博连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3-5月份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澳门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澳门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品行端正。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当年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 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英语: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专业学位);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 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分;
f.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g.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②俄语:
a. 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b.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c.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d.WSK(ТЛРЯ)≥60;
③日语:
a. 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b. 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c.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d.WSK(NNS)≥60。
(2) 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①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北大核心)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 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③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④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⑤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根据当年的生源和报考情况,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语和科研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后续相关通知。
6. 现役军人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三)中的4除外】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六)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和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八)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影响后续复试、录取等工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一经确认缴费提交后,如申请人放弃申请,报名费不退)。
(1) 直接攻博:2024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 硕博连读:2025年3-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申报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思想政治情况表;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复 印件;所 有在教育 部“中国 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 网” 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报考学院发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应的材料外,还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证明(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七、选拔与录取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进行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特别提示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士一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它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6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全日制为 100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为30000.00元/生/年(材料与化工是2024年新获批的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学费报备中)。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我校建立健全多元奖助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请访问网站进行查询。
十、其他
(一)交叉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所有交叉学科专业招生均不区分研究方向;交叉学科专业博士生毕业时所授学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所属学科专业的学位(例如:授予0709理学学位)。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四)教育部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五)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优秀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查询。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
1.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八)所有报名数据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为准,提交后一概不做修改。
(九)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新校区,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简章中所涉及政策性文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相 关 信 息 均 在 第 一 时 间 通 过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栏 目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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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近日,海南大学
印发《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
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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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研究生如何报考?
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快跟着小编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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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以来,学校牢记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深切嘱托,抢抓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海南大学”和“聚全省力办好海南大学”等发展机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海南省有关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示精神,将教师伍建设工作融入学校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师资队伍水平建设,进一步改善学缘结构,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攻读博士研究生,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报考原则
1、坚持按需培训、学用一致、讲求实效和效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学位层次和整体素质。
2、坚持以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为目的,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结合,重点向中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是在专业上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及管理骨干,且已在我校工作满3年,年龄在45岁以下。
3、报考专业应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与本人现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4、所在单位每年报考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三、学习方式与经费资助
1、脱产学习方式。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按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澳门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海大职工 可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啦!报考条件、流程看这里→,全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为3-4年澳门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并要求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对部分确有需要兼顾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可适当调低全脱产学习年限,但要求在报考学校最长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学校同等支持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实验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经费资助。经学校批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由学校承担基本学制(四年)相应的学费,总数不超过8万元(实报实销),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担;给予报销8次往返差旅费(符合学校财务费用报销规定)和校内博士宿舍住宿费。
3、对按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学校给予博士科研启动费资助,具体详见《海南大学科研启动费资助办法(暂行)》。
四、报考程序
1、凡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需填写《海南大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明确工作的安排。
2、所在单位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培养计划、审批表及所要求的教学、科研业绩材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等部门对各单位的培养计划、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
4、中层干部报考须征得组织部同意、专职辅导员报考须征得学生工作处(部)同意审批。
五、相关规定
1、凡考取人员,须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学习期限、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学习期间,不得调离学校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学校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2、约定学习期限满,未能按时完成学业和取得学位者,须退回学校或所在单位资助的部分经费:每延长1年毕业的,按当期资助标准退回学校1年的资助经费(包含学费、往返差旅费住宿费)和半年的岗位绩效工资。
在最长学习年限6年内仍未毕业的,须退回学校所有资助经费(包含学费、往返差旅费、博士宿舍住宿费)和全脱产学习期间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半。
3、未满服务年限而需调离人员,退回学校或所在单位提供的全部资助经费和全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岗位绩效工资,并按剩余未服务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每未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应发额)的标准向学校支付违约金。
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学习的人员,停发全部工资,并按旷工处理。
5、在本规定颁发之日前,经学校同意考取在职博士研究生且尚未毕业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人事处审批,可遵照本规定执行。
6、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三年(2019年-2021年),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点击查看→海南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附件2点击查看→海南大学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