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现有3名两院院士,3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73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校友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6个一级学科,中医、中药、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医学技术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6个本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外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有5个继续教育的本科专业。
学校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包括中英合作药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泰国、马来西亚、马耳他、希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院校合作开展境外中医药学历教育,创建“太极健康中心”和孔子学院等。成立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引领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荷兰、摩洛哥、毛里求斯、泰国、马耳他、英国、比利时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药中心。
学校拥有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医史文献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并进入培优建设行列。在教育部第四、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成效显著,学科整体实力位列中医院校前列。
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及地区发展重大需求。拥有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重点智库等14个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10万元以上的科研教学仪器总值达5.86亿元,有效支撑和服务中医药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十四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468项,立项总数均位于行业前列,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26项,其中省部级和国家级学会科研成果奖110项。近三年来,共有8项科技成果入选中华中医药学会十大学术进展。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80.05万平方米,核定总床位数7614张,每年服务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患者约1930万人次。龙华、曙光和岳阳3家直属附属医院分别获批“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等,且均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共有3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其中9个华东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医院中医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前十专科总数排名全国第一。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为立校之本、科研为强校之路、医疗为固校之基协同融合发展,坚持创特色和争一流同步推进,传承和创新并重、现代化和国际化并举,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为增进人类健康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成为一所受人尊敬的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5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348名,包含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面向临床的中医经典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项目、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博士项目(面向甘肃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定向培养项目、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上海)项目等。最终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5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5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
(6)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8)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9)须取得的学术成果:
应届考生的科研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CD、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由其他共一作者签署的承诺书(附件8),确保本篇文章在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限使用一次);
②以第一作者撰写临床案例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案例库;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奖励;
④作为完成人之一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⑤作为完成人之一获授权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⑥作为完成人之一参加编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⑦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包括国际性学术会议、国家二级学会及以上主办的学术会议、省级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上进行会议报告;或以第一作者全文收录论文集的学术论文(含国际性会议摘要)。
以上同一项学术成果只允许1人用于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如为完成人之一,需提交由其他完成人共同签署的承诺书(附件9)。
非应届考生: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CD、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由其他共一作者签署的承诺书(附件8),确保本篇文章在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限使用一次);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10)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专家推荐书》(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科研计划书》(附件5)。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8日。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进入博士生网上报名板块,浏览网报须知后,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申请者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报名完成后系统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将报名材料扫描并按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各二级学院指定邮箱,并将完整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各二级学院指定地址(各二级学院邮箱、寄送地址及要求见附件6)。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
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24:00。
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24:00。
逾期未发送者(按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或逾期未寄出者(按快递寄出时间为准)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具体报名材料:
①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或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专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验证报告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相关材料办理网址如下: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要求详见附件10);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本人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证明材料;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做大会报告/分会报告的证明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10);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交所在规培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包括预计参加规培结业考试时间);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缴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23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详见后期发布的《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5年1月上旬公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不高于1比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5年1月上中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原则上采用现场综合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基础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除基础学科外,学术学位其他专业均为一般学科。
(二)奖、助学金及住宿相关政策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薪资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奖、助学金及住宿相关政策详见“学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相关文件。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博士招生】东华大学2025年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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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考博、设计考博、美术考博
▍ (学术学位) 设计学
本学科有近七十年的发展历史,1982年开设纺织品设计专业,1996年获研究生培养授权,2005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1年增设为“设计学”一级硕士学位点,2018年获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是上海市“设计学”高峰学科建设的主要参与学科之一、东华大学世界一流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建设的协同学科,现为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指委会委员单位、上海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委会主任委员及秘书处单位、国际时装院校联盟(IFFTI)执委会理事单位,具有显著的国内外影响。
本学科时尚设计学科生态完整、特色鲜明,形成了文化创意、科技创新、设计创业跨界交融的时尚设计学科生态。科技服装现代设计服务优势突出,承担国家载人航天、国防军工、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科技服装及装备的研发任务,例如设计了中国航天员太空站任务中使用的全系列服装。建成教育部“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市“海派时尚设计及价值创造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等重要创研基地。与日本文化服装学院、英国伦敦时装学院、美国纽约时装学院、北卡州立大学等多所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
设计学科博士授权点立足艺工共生,构建对标时尚产业链全周期、全流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培育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卓越创新能力和前瞻国际视野,同时掌握现代设计理论及技艺并致力于复兴中华审美的一流时尚设计人才。
本学科开设4个研究方向:01服装科技与可穿戴产品设计;02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及方法;03时尚创新服务与系统设计;04设计历史与理论。
东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01
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满足国家重大工程技术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需求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02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及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包括已录取的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2025年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025年我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等)、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专项计划、工程领军拔尖创新人才专项计划、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等。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有限,考生应在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03
学习与就业方式
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学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仅限以下计划招收定向就业学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领军拔尖创新人才专项计划、专业学位的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
04
学制及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5.5或6.5年。
普通招考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对应为7.5或8.5年。
05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
④符合《东华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专项实施办法》,选拔方式仅限本科直博。
4.“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②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③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0分;新GRE 成绩不低于260 分;
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⑥通过东华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①-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需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5.学院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见报名系统学院细则;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东华大学英语水平考试。
06
报名缴费
考生应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12月31日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完成报名及缴费。
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学校于2025年1月15日前对缴费成功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集中审核。
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7
具体流程
(一)申请-考核
分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1.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相关要求见报名系统,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⑥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内容);
⑦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需在线填写推荐信);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⑩3000字左右的考生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报考专业学位另含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等)。
学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报名系统。
以上申请材料按照要求上传系统,并邮寄一份至学院,概不退还。
2.综合考核
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公告。
考核内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状况、身心健康以及专业英语水平能力;综合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材料审核标准以及综合考核方案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实施。
(二)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选拔于每年6月进行,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博士招生】东华大学2025年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国外在职学位班,具体选拔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参照执行。
(三)直接攻博(东华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专项)
依据《东华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专项实施办法》,具体由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试点实施。
08
录取
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09
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5万元/年,奖助体系以学校公布为准。
10
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先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考该计划。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知就读学校或在职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关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
6.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之处,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邮政编码)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邮政编码)
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2025年1月10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费
(1)收费标准:2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通过本系统提供的二维码支付。支付成功后,请上传缴费凭证截图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并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
3.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前请自行对照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经审查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期间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硕博连读考生无需上传)。报名成功后,需根据报考学院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及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二、报考须知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链接:)中的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③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及操作程序;④因考试作弊尚在停考阶段;⑤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影响。
(一)、网报相关项目填报说明
填报项目
提供选项
选择该选项的考生身份说明及备注
基础信息——考生来源
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研究生(即次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
在学硕士
硕博连读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科直博考生
其他选项
其他人员根据实际身份选择
学历信息——最后学历
硕士研究生
1、应届硕士生
2、往届硕士生
大学本科生
1、硕博连读生
2、本科直博生
3、同等学力考生
4、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单证)获得者
学历信息——最后学位
××硕士学位
1、应届硕士
2、往届硕士
××学士学位
1、硕博连读生
2、本科直博生
3、同等学力考生
报考信息——
考试方式
硕博连读
申请硕博连读的在学硕士生
直接攻博
直博生
申请—考核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
报考信息——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
报考时没有工作单位或从原来工作单位离职,毕业后重新就业。(注:选择此项后,在录取时必须将档案转到学校。)
定向就业
报考时有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包括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考生。
报考信息——考试科目
“申请—考核”考生须在系统中选择考试科目(参考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考核内容以官网公布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为准,与系统中所选考试科目无关。
注:境外留学研究生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特别提示:美国、加拿大的学历、学位认证约需2个月,其他国家约需1个月,请考生尽快办理,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
(三)、《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后一页“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目填写的注意事项:
①报考“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必须明确勾选自己的身份(行政人员/专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其他),并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勾选“专项计划”。
②应届毕业生和在学研究生: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明确勾选应届硕士生类别(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在学研究生(硕博连读考生选择此项)由就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同时加盖公章。攻读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同时加盖公章。
③其他类型考生人员此栏可以不填写。
(四)、考生在系统中完成报名表填写、上传照片和电子材料、缴费等环节并审核通过后,即进入资格审核程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数据无效,将不能进入考核阶段。考生须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审查情况,及时查看审查结果,招生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对审查结果有疑问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五)、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美国 大学 在职研究生,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ID和密码,按网页的提示进行操作,不要擅自更改步骤,以避免数据错误带来损失,退出系统时请注意按“退出”按钮。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泄露系统用户ID、密码所造成的损失,我校不承担责任。如出现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请等候网络畅通。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请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邮箱:。
(六)、研招办及相关学院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对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或其他材料有疑问,有权要求考生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考生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注:电子版材料仅申请—考核生提交)
1. [纸质版]《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并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需由考生手写签名后方可有效);
2. [纸质版]《北京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表》(硕博连读生须提交);
3.[纸质版]《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表》(申请—考核生须提交);
4. [纸质版]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5. [电子版/纸质版]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申请硕博连读的一年级硕士生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后期补交硕士阶段成绩单);
6. [电子版]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 [电子版]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8. [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 [电子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10. [电子版]个人录用或发表论文、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材料;
11.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申请—考核生必须提交,提交形式以学院要求为准);
12. [电子版/纸质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3. [纸质版]体检表(体检时间应在2023年11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
(二)、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可以是扫描件电子版国外在职学位班,或以图片、文本的格式上传至系统中。材料格式和大小要求见系统中的上传提示。
各类考生所需提交的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5、6、10、11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还须上传第7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9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5、8、10、11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2项;
(4)考生除上传以上要求材料外,其它材料按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要求上传。
2.所有考生需要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第1、4、5、13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分别寄送第2、3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寄送第12项。第11项的提交形式以及其他补充纸质材料以学院考核方案的要求为准。
四、现场确认安排
所有申请—考核考生本人在考核前须进行现场确认及报考材料原件查验。
查验内容:①对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进行核对查验;②各类证件查验:应届硕士生查验学生证原件(含注册章);往届硕士生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还需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现场确认、原件查验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报考学院考核细则。
五、考核及相关安排:
(一)、时间地点:
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生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在2025年5月前组织完成,详情可查询学院公布的考核方案或学科考核细则。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公布。
申请—考核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3-4月,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具体考试安排通知。
(二)、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体检。考生可在考核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体检表到本校校医院集中体检(仅限校内考生)或到三级丙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